“死人保、富人保、關系保、福利保”,各色人等顯神通,農村低保金成了“唐僧肉”,而真正需要低保政策救助的弱勢群體卻領不到低保金。6月初,湖南省耒陽市通報發現并清退了402名不符合政策的低保對象,部分涉事官員受到紀律處分。(6月8日人民網)
現下,低保“亂象”可謂屢見不鮮,因未能真正遵循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及時的原則,過多“人為因素”的參與造成的不公平、不公正現象自然也就不足為奇。一系列損公肥私、“人情保”、“關系保”、“開寶馬領低保”、“住多套房領低保”等“錯助”、“騙助”行為,不能達到讓最困難群眾享受到應保盡保,反而影響了我黨群、干群關系,拉開了黨群、干群距離,著實“得不償失”。
如今,治理低保“亂象”已刻不容緩。如何能將有限的社會救助資金真正用于“刀刃上”,真正用于需要救助幫扶的群體?如何才能體現出該項政策的目的和意義,讓改革開放成果惠及每一位民眾,實現社會和諧發展?
“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”。筆者以為,我們在加強低保審核工作的同時,將申請流程和審核審批程序進行公示不容忽視,將其曬于陽光之下,增加過程的透明度,并接受社會監督、群眾監督。如此,是否真正需要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用于生活保障,人員對象自在群眾心中。另外,加大過程監管力度,加強違紀處罰力度最為重要,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行為的責任人,嚴肅責任追究機制,做到發現一起,處理一起,絕不姑息。
作者:金良